刘淑静律师亲办案例
醉驾有责任
来源:刘淑静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8-24
浏览量:497
王某在交通事故中与受害人负同等责任,受害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有十二万,王某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,经过详细阅读案卷,本律师发现在事故发生时对受害方的乙醇检验显示其为醉驾,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,应处拘役,并处罚金,但警方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本律师以此为由,与受害方进行谈判,承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,我方赔偿其五万元,最终达成一致,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利益。
以上内容由刘淑静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淑静律师咨询。
刘淑静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1480好评数11
  • 咨询解答快
汉阳区王家湾人信汇B座六号楼1714-1716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淑静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北楚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201*********630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湖北-武汉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汉阳区王家湾人信汇B座六号楼1714-1716